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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家庭理税顾问:契税--契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8/2002信息】 [例1]林立新2001年5月12日购入门面房 三间,价值2400000元,当地政府规定契税税率为3%,林立新按规定申报缴纳契税, 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400000×3%     =72000元 [例2]蒋伟2001年4月将其拥有的住房一套与李某拥有的临街铺面房4间相交换, 双方协议规定由蒋伟补付现金1000000元,契税税率为4%,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4%       =40000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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