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家庭理税顾问:牧业税--牧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4/2002信息】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例1]夏时新为牧民,主要饲养肉牛。当地政府规定按牧业收入征收牧业税。自
上年纳税以来,夏时新通过销售牲畜共取得牧业收入68200元,当地政府规定牧业税税
率为3%,则应纳牧业税为:
应纳税额=68200×3%
=2046元
[例2]吕升为牧民,主要饲养牛、马、羊。当地政府规定按牧养的牲畜头数征收
牧业税。2001年6月底共有牛2头,马4匹,羊100只,当地政府规定税额:牛为每年每
头5元,马为每年每匹5元,羊每年每只1元,则吕升应纳牧业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2×5+4×5+100×1
=10+20+100
=130元
二、牧业税的缴纳举例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于取得畜牧业收入之后向当地主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具
体纳税期限由开征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现在一般规定在7月到8月间,一年
缴纳一次。
[承例1]当地政府规定于8月份申报缴纳牧业税。8月15日,夏时新按规定向征收
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到征收机关缴纳牧业税2046元。
[承例2]当地政府规定于7月份申报缴纳牧业税。7月8日,吕升按规定向征收机
关进行纳税申报,并用现金缴纳牧业税13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