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理税顾问: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
录入时间:2002-01-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1/2002信息】 五、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企业应当按照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
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按照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
%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或收入总额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按照规定,纳税人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即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的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征收办法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
加征十成。
为方便计算,对于加成征收的劳务报酬所得,可采用简便方法加以计算,其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采用简便方法时,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0000元以下 20% 0
20000元至50 000元 30% 2000
50000元以上 40 % 7000
按照规定,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凡是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均应按次确定应纳税所
得额;凡是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
税所得额。上述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同一项目”,是指前述作为劳务报酬所得的29项
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不同项
目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
[承例1]农场聘请大学教授徐某举办果树栽培专题讲座,向其支付讲课费2000元。
则在支付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应纳税额=1200 × 20%=240元
则企业在支付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现金 176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40
[例12]某农场特聘某著名广告设计师杨某为农场某新产品进行广告设计,设计完
成后向杨某支付设计费50000元。则农场在向杨某支付设计费时应代扣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0 ×20%=40000元
未加成应纳税额=40000 × 20%=8000元
按照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应加征五成。则:
加成征收应纳税额=(40000-20000) ×20% ×50%=2000元
应纳税额合计=8000+2000=10000元
则企业在向杨某支付设计费时应代扣个人所得税1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50000
贷:现金 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0
如果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为税后净额,即不含税收入,则在计算应代扣的
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在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 (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在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 [(1-税率%×
(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对于加成征收的劳务报酬,上述公式中的税率还应当包括加成征收率。
[承例11]假定农场向徐教授支付的是税后收入,则: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 / (1-20%) =1500元
应纳税额=1500 × 20%=3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300
贷:现金 2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
[承例12]假定农场向杨某支付的为税后收入,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0-2000) × (1-20%) / [1-40%×(1-20%)]=48000×80%
/68%=56470.59元
应纳税额=56470.59 × 40%-7000=15588.24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65588.24
贷:现金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5588.24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
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其费
用扣除办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
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对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
效合法的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企业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代扣的个
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或收入总额 ×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13]宋某经某商标事务所介绍,将其拥有的某项商标权授予某农场使用,使用
费为240000元,同时按协议向商标事务所支付中介费36000元。按照规定,对于个人从
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的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则
企业在支付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24000-240000×20%-36000=156000元
应纳税额=156000 ×20%=312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40000
贷:现金 2088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120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额是指支付单位
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
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
额,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收入额 × 20%
[例14]某养鸡场为股份制企业,年底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每20
股配发股票1股。企业发行在外个人股100万股。按规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
股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则企业在
派发红利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50000 =150000元
应纳税额=150000 × 20%=3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150000
贷:现金 70000
股本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00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租用个人的房屋等支付给个人的财产租赁费,应当按照个人
每次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出租财产一个月的租赁收入;其
费用扣除办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
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按照规定,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
于个人在财产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
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可以凭有效证明
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在以后继续扣
除。企业在支付财产租赁费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 ×(1-20%)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15]某农场于2001年1月与付某签订合同,租用付某的房屋2间作为门市部使用,
合同规定月租金为8000元,按月支付。付某提供有关凭证,证明2月份其已缴纳营业税、
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1368元,另付修理费600元,则企业在支付租赁费时
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8000-1368-600) × (1-20%)=4825.6元
应纳税额=4825.6 × 20%=965.12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8000
贷:现金 7034.88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9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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