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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理税顾问: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

录入时间:2002-01-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1/2002信息】 五、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企业应当按照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 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按照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 %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或收入总额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按照规定,纳税人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即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的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征收办法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 加征十成。 为方便计算,对于加成征收的劳务报酬所得,可采用简便方法加以计算,其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采用简便方法时,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0000元以下 20% 0 20000元至50 000元 30% 2000 50000元以上 40 % 7000 按照规定,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凡是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均应按次确定应纳税所 得额;凡是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 税所得额。上述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同一项目”,是指前述作为劳务报酬所得的29项 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不同项 目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 [承例1]农场聘请大学教授徐某举办果树栽培专题讲座,向其支付讲课费2000元。 则在支付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应纳税额=1200 × 20%=240元 则企业在支付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现金 176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40 [例12]某农场特聘某著名广告设计师杨某为农场某新产品进行广告设计,设计完 成后向杨某支付设计费50000元。则农场在向杨某支付设计费时应代扣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0 ×20%=40000元 未加成应纳税额=40000 × 20%=8000元 按照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应加征五成。则: 加成征收应纳税额=(40000-20000) ×20% ×50%=2000元 应纳税额合计=8000+2000=10000元 则企业在向杨某支付设计费时应代扣个人所得税1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50000 贷:现金 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0 如果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为税后净额,即不含税收入,则在计算应代扣的 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在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 (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在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 [(1-税率%× (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对于加成征收的劳务报酬,上述公式中的税率还应当包括加成征收率。 [承例11]假定农场向徐教授支付的是税后收入,则: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 / (1-20%) =1500元 应纳税额=1500 × 20%=3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300 贷:现金 2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 [承例12]假定农场向杨某支付的为税后收入,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0-2000) × (1-20%) / [1-40%×(1-20%)]=48000×80% /68%=56470.59元 应纳税额=56470.59 × 40%-7000=15588.24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65588.24 贷:现金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5588.24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 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其费 用扣除办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 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对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 效合法的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企业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代扣的个 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或收入总额 ×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13]宋某经某商标事务所介绍,将其拥有的某项商标权授予某农场使用,使用 费为240000元,同时按协议向商标事务所支付中介费36000元。按照规定,对于个人从 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的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则 企业在支付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24000-240000×20%-36000=156000元 应纳税额=156000 ×20%=312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40000 贷:现金 2088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120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额是指支付单位 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 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 额,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收入额 × 20% [例14]某养鸡场为股份制企业,年底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每20 股配发股票1股。企业发行在外个人股100万股。按规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 股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则企业在 派发红利时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50000 =150000元 应纳税额=150000 × 20%=3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150000 贷:现金 70000 股本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00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租用个人的房屋等支付给个人的财产租赁费,应当按照个人 每次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出租财产一个月的租赁收入;其 费用扣除办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 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按照规定,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 于个人在财产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 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可以凭有效证明 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在以后继续扣 除。企业在支付财产租赁费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 ×(1-20%)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15]某农场于2001年1月与付某签订合同,租用付某的房屋2间作为门市部使用, 合同规定月租金为8000元,按月支付。付某提供有关凭证,证明2月份其已缴纳营业税、 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1368元,另付修理费600元,则企业在支付租赁费时 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8000-1368-600) × (1-20%)=4825.6元 应纳税额=4825.6 × 20%=965.12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8000 贷:现金 7034.88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965.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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