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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企业理税顾问:增值税——银行增值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1-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3/2002信息】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照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 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按照销售款结算方式不同,具体又可分为: (1)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讫销售额或 者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 手续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当天。 (4)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5)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 的当天。 (7)纳税人具有视同销售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按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 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 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未持有其机 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 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 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的,由某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按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 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 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 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四、预缴税款 对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缴纳增值税的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 期限和税务机关核定的预缴金额,到银行预缴税款。 [承例1]若西城分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以10日为一期纳税,每期的预缴额为 500000元。12月11日,西城分行开出支票,填写缴款书,按规定预缴1-10日增值税税 款5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根据支票存根和缴款书存根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12月21日、次年1月4日,西城分行开出支票,预缴11-20日、21日-31日增值税税 额5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则作与11日同样的会计分录。 五、银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资料,按规定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 进行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为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见表3-2)和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见表3-3)两种。 (一)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银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承例1]根据当月有关资料,西城分行填制12月份纳税申报表如表3-2: 表3-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略) 作为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除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外,还应当填制: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用来反映企业在当月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领购、使用 和结存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用来反映企业在当月内开出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具体情况。 (二)小规模纳税人银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承例2]南城支行根据当月有关资料,填制当月纳税申报表如下(见表3-3): 五、税款的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增值税的银行,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都应按规定于月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根据税务机关 审核确定的应纳税额开出支票,办理当期税款的缴纳。经税务机关批准自核自缴的企 业,则应根据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开出转账支票,办 理税款的缴纳。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借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 [承例1]西城分行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则次年1月4日, 分行开出支票,缴纳12月份增值税1942588.03元。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西城分行应当根据支票存根和缴款书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942588.03 贷:银行存款 1942588.03 [承例2]南城支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则于11月4日,支行 开出支票,缴纳10月份增值税49811.32元。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应当根据支票存根和缴款书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9811.32 贷:银行存款 49811.32 而以1日、3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银行,应当在月度终了后按规 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制 缴款书,开出支票,到银行补缴不足的税款。 [承例1]若西城分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以10日为一期纳税。次年1月4日,西城 分行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12月份应交增值税税金1942588.03元,实际已经预缴 1500000元,则应当补缴442588.03元。企业按规定填制缴款书,开出转账支票,到银 行办理缴款手续。 在具体进行绘计核算时,对于补缴的税款,应当根据支票存根和和银行盖章退回 的缴款书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542588.03 贷:银行存款 542588.03 如果月度终了后进行纳税申报时发现预缴的税金超过了当月应纳税额,则其多缴 的税金可由税务机关予以退回,或者抵作下期税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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