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理税顾问:概论——房地产开发企业概述
录入时间:2002-01-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7/2002信息】 企业是从事经济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从事的经济活动包括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生产、流通、分配、
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活动。作为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以实现利润为目标。作为实行独
立经济核算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第三,建立健全账簿,编制财务会计
报表;第四,独立计算盈亏。企业按照其从事的产业不同,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商品
流通企业、农业企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邮电通信企业、金融保险企业、服务性
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和房屋进行综合开发,
将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及配套设施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的企业。就内容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土地的开发建设,房屋的开
发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代理工程的开发等。作为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都是通过其经营活动来取得利润,实现其资本的增
值。与其他企业不同的是,它主要是通过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来取得收入,实现利润。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按照所有制性质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集
体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外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份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伙
房地产开发企业、联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全民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说国有房
地产开发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即国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房地产开发企
业;集体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股份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由若干不同的投资者以资金、物资或其他资产
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方式建立起来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私营房地
产开发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合伙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联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以资金、物资、技术或其
他财产作为条件,进行联合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的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分为主要从事土地开发的
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开发经营的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建
设的企业以及进行各种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分为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型房
地产开发企业、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主要的纳税人之一。不论其所有制
性质如何,也不论其属哪个部门,也不论其具体经营方式如何,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在
其经营过程中,需要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需要就其拥有的财产
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需要就其的某些行为缴纳车船使用税等行为税,需要就其的收
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税款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