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1-11-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9/2001信息】 某人是个残疾青年,自己办了个私营企业,
由于对残疾人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模糊不清,与税务人员发生了许多口角。请问,国
家对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
税函[1999]3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和烈属的
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但不包括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比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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