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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必须提供全部银行账号吗

录入时间:2001-09-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某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开业3年了,已 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缴纳税款的银行账号。但是最近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该公司要向其 报告所有银行账号,该公司担心这样会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知主管税务机关要该公 司报告所有银行账号有无法律依据? 答: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 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提 供全部银行账号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担心税务机关泄露该公司的商业机密,该公司 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密。税务机关也应当依法为该公司保密。如果该公司拒不按规定 提供全部银行账号,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a20010911006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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