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暂停营业如何申请?
录入时间:2001-09-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3/2001信息】 某个体户问:1.作为一合法的个体经营
户,如因某种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营业,是否可以申请停业一段时间?该向谁(即什么
部门)申请?在停业期间是否还要交纳其它费用(如管理费之类)?申请停业期满后
原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2.在同一个场镇,经营同一类行业,他们纳税的税率是否应该一样?如可以不
一样,是怎样划分的?
答:个体经营户因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停歇业(但停歇业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应先向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停
歇业时,不需交纳费用(除非地方物价部门核准)。在停歇业期间,不得从事经营活
动,当然也不需要交纳什么税费(工商、税务方面)。期满后,原营业执照可继续使
用。
第二个问题就问得太笼统了,原则上,同一税种,在同一地方,同一个行业,对
同样性质(如外资、个体户等)的纳税人,其适用税率应该一致。例如,个人所得税,
对同一场镇上开餐馆的不同个体户,其适用税率是一样的,但鉴于各自经营状况不同,
收入不同,其最终定额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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