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指南: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变化或终止纳税义务时怎样办理有关手续?
录入时间:2001-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1信息】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或者发
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之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
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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