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征有“例外”
录入时间:2001-07-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0/2001信息】 问:自1999年11月恢复开征居民储蓄存款
“利息税”以来,我到银行存取款时,均被扣掉了利息税,2000年11月我办理退休手
续取出“住房公积金”全部存款时,却没有扣掉“利息税”,请问,我是否需补缴利
息税?
答:“利息所得”虽属个人所得征税项目,但不是所有的利息都征税。目前。个
人因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教育储蓄和国债等取
得的利息,免征利息税。因此,你不必补缴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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