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附录九——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
录入时间:2001-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1信息】 一、纺织类
1.少数民族手工地毯、壁(挂)毯,提花带穗线毯,伊斯兰拜毯(垫),大红
棉毯,壮族线毯,帕拉孜织毯,开克子,坑毯,马鞍座垫毯,卡垫,蒙古包大毡,柯
尔克孜花毡,哈萨克族花毡,毛毡,毡房,马塔子,氆氇,氆氇被面等。
2.红阳绸,新华绸,经花绸,明朗绸,争春绸,新春绸,七星绸,寿字绸,伊
人绸,迎春绸,新元绸,邮筒绸,金边绸,袖边绸,腰带绸,条花绸,花罗纹绸,艾
德丽丝绸,膨涤绸,交织棉绸,真丝交织绸,织锦绸,新疆各种土绸;朝阳缎,克利
缎,七星缎,樟缎,上三纺缎,苏锦缎,苏艳缎,修花缎,丁香缎,金玉缎,彩霞缎,
花软缎,九霞缎,花累缎,花钱缎,真丝花软缎,桑花缎,向阳缎,克利缎,素软缎,
新霞缎,绒面缎,古香缎,各类花缎,花库缎,春霞缎,素库缎,绢丝库缎,壮绔缎
,九霞光,金宝地;花粘续,彩芝绞;民族织锦(云锦,宋锦,侗锦,傣锦,壮锦,
洋莲花库锦,彩库锦,梅花锦,布依织锦,土家织锦等);云巾结,缎被绔,留香给,
二五绔,广壮绘,土蚕丝广壮给;天香绢,荷平绢,天香绢;烂花乔其绒,金丝绒,
金丝立绒,苏立绒,卡丹绒,漳绒,藏呢绒;花塔夫,花线春,交织花线春,光霞羽
纱,明华葛,文尚葛,腊线锦,烂花乔其纱,腊羽纱,金银条,印花富春纺,人丝条
纺,复兴纺,银光扁,瑶族绣花布,白棉布,花染品,蜡染品,西兰卡普系列,民族
红兰布,毛兰布,傈僳族条花布,苗族裙子麻布,育苗布,少数民族彩条市,瑶族长
纱布、包头布等。
3.哈达,花边,花线,少数民族用针织带、婚被、枕头套、墙单,三吃少年袜,
白绸巾,孩被,靠被,手工毛线,哈尼族头线,谢玛(藏),少数民族各袜,套袜,
棉烟袋,瑶族背包,背带,头饰织品,瑶族八宝被,侗族被单,少数民族织带,少数
民族花纥,绣花枕头,绣花背娃带,盖头,少数民族头巾,少数民族绣(刺绣)品,
抱楼,瑶、苗锦袋,民族筒帕,民族包、袋等。
二、服装类
1.少数民族服装(含民族皮手套、水獭皮成品等)
2.少数民族特殊用途服装:舞台装、哈达剧装等戏剧戏曲服装;礼服,丧眼,
迎宾服;法衣,袈裟,礼拜眼等。
三、鞋帽类
1.少数民族帽(回族帽,毡帽,乌克兰帽,金丝草帽,帽缨子,土家族帽,苗
族帽,土族帽,花帽,活佛帽,礼帽,号帽等)
2.少数民族靴鞋(蒙古族靴,满族靴,朝鲜族鞋,马靴,毡靴,藏鞋,回族鞋,
哈萨克族鞋,藏靴,土家族鞋,苗族鞋,绣花鞋,钉鞋,民族雪地鞋,桃缝鞋,马革
鞋,民族胶套鞋,毡窝子,毡简,毛毡袜,满赛,皮袜子,开不开,乔鲁克,库拉克
切等)
四、日用杂品类
宽沿铸铁锅,铜锅,蒙古蒸锅,四耳铁锅,套锅,奶锅,粘粑稿、炒育课锅,球
型铁顶锅,苗锅,清锅酒锅,民族无耳锅,炖锅,羌族酒锅,高压锅,银碗,龙碗,
苦碗,民族特色木碗,根木盘,铸铁火盘,烤盘,民族煎盘,挂盘,糯饭蕉盘,托盘,
铜(铝)饭勺,木勺,吊罐,鼎罐,汤瓶,奶大盆,铜(铝)瓢,铜(铝)水舀,奶
酒蒸屉,炒米匣子,奶饼模子,铝茶壶,铜制奶茶荷叶壶,二用壶,酥油壶,酥油
(茶)桶,酥油盒,酥油勺、碗,粘粑盒,提环,朝鲜族锅、瓢、盆、餐具,蒙古族
炊具,蒙古刀,新疆各种民族刀,藏刀,景颇刀,保安刀,伉、傣、傈僳族刀,户撒
刀,吊刀,腰刀,刀穗,牛耳尖刀,刮田刀,砍田刀,烟嘴,烟管,铜烟锅,银烟锅,
虎皮烟杆,烟火盅,烟火勾,鼻烟壶,民族火炉(蒙古炉子、粪炉等),彝族火盆,
火剪,烤肉槽,农用提桶,斜水桶,背水桶,家用铁木桶,(挤)奶桶,奶罐,铁皮
洗手壶,洗手刷,鄂伦春水口袋,酒壶,褡裢,脚蹬,股子皮,马搭子,牧民雨衣,
毡雨衣,铜脸盆,蒙古族龙墩,民族婚礼箱,兜包,民族镜,炕琴镜,铜沙马瓦,铜
巧功,阿不都拉,其拉不其,竹编器,竹木生活用具,对日,清真香皂、肥皂,鸟包,
背篓,三脚架,金斗,食兰,粉托,竹叶兰金帮,铜铃,玩桌,牛皮袋,汽灯,腰包,
高丽瓦,柳编品,扣门绳,蒙袍扣,五珠线,五彩线,扎头绳,排须,挂须,灯须,
草垫,民族油市,纺织木梭,瓷鼓,木制脚盆,水银珠,胡镊子,蒙古钉子,手摇缝
纫机等。
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陶瓷:少数民族缸、罐,园林瓷、石榴汤碗,法口碗,49
头维吾尔餐具、42头藏族餐具、石榴饭碗、矮子饭碗、大肚盅、法口盅,藏族罗汉
盅、穆斯林花面餐具系列,咸菜缸、搪瓷系列盖碗,民族花碗,民族茶盘,抓饭盆、
盘,气球壶、手把壶,民族茶壶、炯罐,洗手壶,高脚果盘、藏式立陶制品,傣陶,
伊斯兰教嘟阿碑,伊斯兰教视图案各种茶具,伊斯兰教中堂对子,民族细磁碗等。
五、家具类
少数民族家具(蒙古族酒柜、炕桌,炕柜,朝鲜族老人桌,炕琴,八仙桌,腿桌
椅,藏柜,藏桌,藏铁皮箱,回式桌柜,睡柜,银柜,领架,晃车,壮锦衣箱,壮族
特柜,葫芦床,摇床,花木箱等)
六、文体、宗教用品类
1.文体用品;少数民族乐器(马头琴,胡拨思,四弦胡,少数民族鼓、笛、号,
芦笙,冬不拉,伽耶琴,上帽,热瓦甫,库姆孜,卡龙琴,皮皮,弹拨尔,苏那依,
纳格拉,萨它尔,维吾尔扬琴,达甫,文捷克,柯布孜,克亚克,那艺,民族铜铃、
铜锣,高边锣、铜鼓,月琴口弦,独弦琴,巴乌,铜响器等),少数民族戏曲戏剧用
品,少数民族象棋,各少数民族文字日记本、信纸、日历、作业本,摔跤服,赛马弓
箭等。
2.宗教用品:藏香,民族宗教艺术装饰用品,宗教、卫生用香,宗教神佛像、
法器,法鼓,民族祭器制品,佛柜、神柜、佛珠,香炉,仿古仿旧民族文物及民族建
筑装饰等。
七、工艺美术品类
1.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金、银、铜、玉、珠宝等饰品。
2.椰雕,角雕,皮雕,骨雕,漆器工艺品,伊斯兰、华夏、佛教系列景泰兰制
品,雕刻葫芦,金银雕刻条盖茶架,银雕木碗,民族花丝工艺摆件,宝石花漆筷,镜
屏,绣球,荷包,香包,金线,银线,金银箔等。
八、药类
少数民族成药(蒙、藏、维、傣等少数民族成药)
九、生产工具类
蒙古包构件、蒙古包门,各少数民族帐蓬,羊毛刷子,浴羊槽,饮水槽,水车,
水斗,拉水箱,驮水箱,牛奶分离器,冰锋,羊圈锹,羊绒抓子,羊毛剪子,弹毛机,
除雪水铣,刮雪扒子,阿篓,粪叉,割草机,搂草机,搂草扒,草叉子,套马杆,套
马杆稍,弓弦,更刀,变刀杆,少数民族用渔船、渔网具,马上用具(驼驮鞍、驼篓、
马鞍势、泡钉、马鞍捎绳眼、马鞍条、马鞍居、马澄、马嚼环、藤马棒、肚带环、马
澄针、马毡),车类(敖登车、勒勒车、蓬车),冷面机、民族稻镰,水井头,草绳
机,水田步犁,韩子,坎土馒,坎坎子,牛鞍具,藏式体耙,贝母锄,板锄,月亮锄,
山区用微型碾米机,粉碎机,微型小轮发电机,木制榨油机,木制打谷机,马钉马掌,
铁丝,剪毛机,牛马挽具,鸵鞍,活动羊圈,网围栏,三角铧口、行克里,少数民族
猎具(需经有关部门同意生产、销售和使用)等。
十、边销茶(紧压茶)
关于《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的说明
为更好地落实国函[1997]47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严格界定政策优惠
范围,我委整理并拟定了《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为使各地能够全面、合理、准确地按《目录》核定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特对《目
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定义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是指反映目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的、具有一定历
史文化传统特色的用品。
1.“目前”是指当前正在使用的,已被历史淘汰的不予考虑。含某些体现社会
进步的特需用品的替代品。
2.“少数民族”是指我国除汉族外的55个少数民族。
3.“特殊需要”是专指少数民族特殊生产生活需要。
4.“特色”是指具有鲜明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传统风格的、必须适合少数民族
生产生活特殊风俗习惯。
5.使用“用品”一词,是为了与一般商品相区别,不含食品、奢侈品。侧重少
数民族特殊生产生活所用。
二、制定《目录》的原则
《目录》以切实体现为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生产生活需要服务为宗旨,按照重特殊、
重现时、宜粗不宜细、个别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核定。
三、关于《目录》的大类和品种的具体说明
《目录》共分为10个大类,共计500余个品种。
1.日用杂品类:为区别汉民族用品,在有些品种前面加上“民族”字样,如
“民族特色木碗、民族婚礼箱、民族细磁碗等”。
2.药类:对少数民族成药的界定,蒙、藏、维、傣医药是国家承认的、有独立
的药理、医理科学体系的少数民族医学的组成部分,在《目录》中明确标出。其它少
数民族成药特指一定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专用的。
3.生产工具类:所列是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特殊区域使用的、符合少数民族
生产习惯的生产工具,一些全国普遍使用的、大众化的、机械化的工具不列入。
4.边销茶:专指紧压条或砖茶,指在茶区生产在边疆民族地区销售的砖条。
5.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生产生活方式和习惯存在着差别,特别是在生产
生活特殊需要方面,个别的虽属同一个民族,用品也存在差异,这些差别是历史形成
的,应给予尊重。为防止遗漏和不全面,我们在各类别的项目后加“等”字,是为不
遗漏其它符合定义的用品。
四、关于食品类暂不列入《目录》的说明
本《目录》以用品为限,食品暂不列入。少数民族特色食品种类繁多,认定和界
定难于统一标准。为不影响其它用品的核定,此次暂不列入,待适当时机考虑。
五、关于在目录前冠以“1997年”字样
考虑到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品种多、时间短,难免出现疏漏或不准确,并且随着
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可能出现新的、被替代或被淘汰的用品,为便
于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我们将目录前冠以“1997年”字样,以便在必要的时
候进行修订。
六、《目录》的修改和解释
《目录》由国家民委负责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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