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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水上漂流应纳哪些税

录入时间:2001-04-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9/2001信息】 问:我是在宜昌丹水经营水上漂流的个体 经营者,请问我应该缴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税法规定,你应缴纳的税收是:营业税、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城市市 区为7%、县城和建制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 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个体工商户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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