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承租的商业公司是否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1-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1信息】 问:我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承租一商业 公司,并重新办理了工商登记证,独立经营核算。按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政策:凡是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旅游业等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 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请问,我公司所承租 的商业公司是否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8号文《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第三项规定:“企业全部被另一企业、单位承租,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 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不是新办企业,不得享受新办企业减免税的政策规定。”所 以你公司所承租的商业公司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