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员工离职补偿等如何交纳税金?
录入时间:2001-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1信息】 问:我企业是中外合资企,能否烦请您就
我司的个案,帮忙算出该员工的应交税金? 我司计算结果为:
1、 11月工资2000元,
应交税:(2000-1000)×10%-25=75
2、双薪1833.33元,
应交税金: 1833.33×10%-25=158.33
3、离职补偿6000元:6000/3年=2000元,
(2000-1000)×10%-25=75元,
75×3=225元 合计458.33元
答:你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不属于国税发[2000]077号、国税发[1999]178
号文件的规定范围。
对涉外企业职工的类似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发文明确。在此情况下可否参照上述
两文处理,请与当地税务当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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