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出租营业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费如何计算交纳?
录入时间:2001-0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9/2001信息】 问:仓库出租营业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及其他税费如何计算交纳?
答:1、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全额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费
用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另,财税[2000]125号明确,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
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
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12%
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 大城市0.5至10元;
(二) 中等城市0.4至8元;
(三) 小城市0.3至6元;
(四)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据规定的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
纳。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应税土地实际占用的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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