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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还是划拨

录入时间:2000-08-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8/2000信息】 问:我地小城镇建设由镇政府城建办公室 征地100亩,征地费用为每亩1.5万元。单位和个人需用地,按每亩7.5万元交镇城 建办公室,再由区政府国土局办理划拨手续,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个人认为这 种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实是出让,不是划拨,因而应征税(契税),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 行条例》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你地的小城镇建设由镇城建办公室统征了100亩土地后, 将该地供给建设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若使用单位和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 的划拨用地范围,则由县以上国土局办理划拨手续,划拨用地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若使用单位和建设项目用地不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建设单位使用国 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国 土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征收契税。      (av200008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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