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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企业兼并亏损企业怎样享受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00-08-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30/2000信息】 优势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后,被兼并的企业 如果作为独立纳税人继续存在,其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由该企业依税法规定弥补,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未享受完的可继续享受。被兼并企业重组后,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 格且符合劳动服务企业条件的,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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