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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营业税怎么算?

录入时间:2000-05-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8/2000信息】 问:我新近搞装修,有一些疑问:我 和房主签订的是包工不包料的装修合同,我方只收取工费、设计费、管理费等。 为什么税务局收我们营业税时,要包括房主自己支付的原材料款项呢?   农村建房普遍采用自购材料,请人帮工的作法,以节省开支。但农民建房自 购的材料也是计征营业税的依据。   虽然农村建房中农户不是建安营业税的纳税人,但却是此项税收的直接负担 人(建安营业税应为农户建房的构建成本)。以前农村建房营业税在税收征管上属 盲区,农民对此也毫无意识,近年来各地都相应制定了一些征管办法,因此,我 认为在答复农民建房纳税人问题的同时还应将计算征收的依据作一明确,使农民 在建房资金筹集时,要考虑建安营业税因素(此项税收不是加重农民负担),以便 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民建房不该承担税收,而只有帮工所得的工时费才交税的 模糊认识。   答:一、原因很简单,《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 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材 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你在收取管理费时,应将估计的营业 税款按工、料所有价款计算在内,由房主最终承担。   二、你的观点很正确。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建房的建安营业税纳税人绝不是 农户,而是提供劳务者;其次,营业税是农户的构建成本,应在支付工钱时一并 支付给对方;第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包括农户的自购材料部分,大部分地 区在按建筑面积实行定额征收时,其定额均考虑了此因素。                          (av20000403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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