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离我们有多远
录入时间:2000-05-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0/2000信息】 说起“税收筹划”,对我们大多数人
来说是个十分陌生的名词。税收筹划有“筹划性”的鲜明特点,即事先谋划、设
计、安排,把税收成本作为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它的合法性和
合理性,即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地选择纳税方案,是不违反税法及其他经
济法规的。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的税收筹划开展得相当普遍。在我国虽然刚刚兴起,但
大到跨国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小到个体经营、个人消费,无一不在可“筹划”
之列。税收筹划无论是乘着经济列车隆隆而来,还是驾着理财小舟翩翩而至,与
我们都已近在咫尺。
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
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
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
海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在其他大部分地方设厂的按33%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同内资企业一样。可见,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在一
般地区、老城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负是逐步降低的。这是经济特
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旺的原因之一,同时这种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也有很大的
税收筹划的余地。外商是否能够谙熟我国的税收政策,合理筹划选择生产地点,
所取得的收益是相差悬殊的。
再如有些企业愿意从被划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企业进货,以得到低价格优
惠。但若实际算一笔账可以看出,由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进项税额只能按6%的税率抵扣而不能按17%的税率抵扣,因而要少抵扣
11%的税款,最终要多付一笔应当抵扣而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因素不能抵扣的税
款。可见企业从哪里进货的过程也存在着税收筹划,节约的是税收成本,增加的
是经营收益。
另外,上海市个人购房已实行了抵税政策,就是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
折抵购房款。一些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家庭,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1600
元以上,加上14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10年期住房贷款每月约5000
元的还款额是非常轻松的事。虽然在大多数中、小城市这种个人的税收筹划还谈
及过早,但由于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企业的复苏振兴等,个人收入
势必会有很大的提高,涉及个人购房、购车、助学储蓄等投资的税收政策也会逐
步建立和完善。个人的大项消费如果不考虑税收因素,很可能造成个人资产的不
必要损失。
由税收筹划说开去,引发的另一问题就是增强税法意识、掌握税收政策。从
前面的事例可见,搞好税收筹划的前提是深入研究掌握税收法规,熟悉税收政策。
税务机关几年来不懈地宣传贯彻税收法规,一方面理顺规范了征纳秩序,另一方
面也给纳税人开辟了更广阔的税收筹划空间。大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代理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税收筹划;个体经营者及个人学习
税法法律的方式、方法也非常便利。纳税人知法、懂法,直至能够自觉地用法,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税负最小的纳税方案,尽可能降低纳税成本获得更多的
经营收益,这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所在。 (a20000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