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为什么要对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

录入时间:2000-04-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2000信息】 实行新税制以前,为堵塞出口产品征 税环节的漏洞,从1993年1月1日起,就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产品实行了税收专用 缴款书管理的办法。实行新税制以后,停止了这个办法,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凭证办理出口退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退税的 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不征而退或少征多退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防范骗取退税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国外贸 出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 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缴款书”)管理的办法。(m200003010031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