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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如何核算

录入时间:2000-04-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2000信息】 一个纳税人如果既经营增值税应税项 目,又兼营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 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m20000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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