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所有符合条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都要经省地税局批准,才能抵扣
录入时间:2000-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0信息】 是的,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比上年
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省地税局审核确认的技术开发项目的企业才能
实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省
级企业和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地市州级及以下的企业,
应报经省地税局审查核准后,方可实行抵扣。在上述额度以下的企业由地市州地
税局审查核准后执行。 (av20000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