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0-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0信息】 个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薪收入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薪收
入计税时按月扣除了1000元,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1000元,直接按
适用税率计算税款。但如果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薪收入不足1000元的,可将奖金收
入减除“当月工资与1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应
纳税款。例如,王某1999年7月取得上半年奖金3000,如其当月工薪收入为1100
元(已扣税5元),则取得的数月奖金应纳税款为:3000×15%-125=325元;如
其当月工薪收入为900元,则取得的数月奖金应纳税款为:[3000-(1000-900)]
×15%-125=310元。 (ay9911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