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的马路砖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0-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0信息】 问: 某建筑公司在承揽人行道工程中
自产自用的马路砖,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即是以人行道工程总价款缴纳增值
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以人行道工程总价款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
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
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因此,企业承揽人行道工程自产自用
的马路砖应以人行道工程总价款缴纳营业税。 (k20000304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