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应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录入时间:2000-0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4/2000信息】 问:我是一名个体摩托车维修部负责
人。开业不久,国税和地税两税务部门收了税之后,工商部门又找上门来,我不
知干我们这一行该不该给工商部门交钱?如果交钱,那么应交多少?
答: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你应同时向国税与地税两个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另外,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
用范围》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你除了应申报缴纳税收外,还应向工
商部门激纳工商行政管理费,至于管理费的交费标准,可向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咨
询。 (k20000203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