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呼台销售BP机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0-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2000信息】 问:我是某寻呼台的经营者,今咨询
一问题:无线寻呼企业销售BP机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按税法规定,无线寻呼属于邮电通信业,应当缴纳营业税。但寻呼台又
往往兼营BP机销售业务,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26号文
件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一是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
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
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二是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
务的,征收增值税。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在第一种情况下,电信单位在销
售的同时要附带多种优惠措施及配套条件,其销售额实质上已与本身的劳务服务
密不可分,因而应缴纳营业税;而第二种情况则属于单纯的货物销售,应缴纳增
值税。 (k20000105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