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增强了乡镇财政活力
录入时间:1999-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8/99信息】 1994年,湖南永州市芝山区在全区12个
乡镇开始试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7年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
制财政体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理财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乡镇各项事
业的发展,增强了乡镇财政自我发展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放权让利于乡镇,扩大乡镇收支自主权;按属地
划分收支,按税种划分收入”的原则,以中央、省、市对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为
基础,乡镇辖区内的收入分为三部分,即区级财政固定收入、乡镇财政固定收入、
区与乡镇财政共享收入。区级财政固定收入指乡镇辖区内的东湘桥锰矿等7 家区
级企业上交的各顶税收。区与乡镇财政共享收入包括:农业特产税中的烤、晒烟
税,区与乡镇分享比例,烤烟为3:7,晒烟为5:5;屠宰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比例为4:6;资源税,比例为5:5;土地增值税,比例为5:5。除区级收入和两
级共享收入外,其他各项收入均属乡镇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农业税、烤晒烟税之
外的农业特产税、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城建税等。乡镇辖区内的各项支
出全部下放给乡镇,包括农林水气象部门事业费、文教卫生事业费、公费医疗经
费、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其它部门事业费及其他支出等。收支
和补贴基数确定以后,国家财政体制如无重大调整,区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收支
基数将保持稳定不变,新增人员、政策性增资等各种增支一律由乡镇自行解决,
补贴基数从1999年开始逐年递减,减幅5%-10%。
二、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特点
1.收支下放比较彻底,财权与事权基本统一。收入方面:乡镇范围内的企、
事业单位、个人上交的税收基本下放给了乡镇。在乡镇辖区内的20多家区属企业,
未下放的仅四家,而且都是严重亏损、包袱沉重的企业,粮站、农村信用社、营
业所、国营林场、供销社等上交的地方税也全部下放给乡镇。支出方面:各个部
门的支出全部下放,教育、卫生也不例外。在确定收支基数时,充分考虑了各乡
镇经济基础、自然资源、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基本保证了乡镇人员工资等正
常运转所需支出。由于收支下放比较彻底,财权与事权基本达到了统一,乡镇既
有压力,又有动力。
2.资金调度比较灵活。为了给乡镇更大的资金调度自主权, 乡镇固定收入
全部缴入乡镇金库,共享收入先入乡镇金库,年终决算时结算,这样既做到了操
作简便,又扩大了乡镇资金调度的自主权。为了保证区财政的利益,农业税全额
上解区金库。在乡镇财政收入中,农业税所占的比重大,一般在60%以上,具有
明显的季节性,从而导致整个收入难以均衡入库。上半年收入很少,8—10 月收
入特别集中。为保证乡镇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1—7月区财政借给乡镇部分调度
资金,再通过农业税入区金库的办法予以扣还。农业税入区金库后,扣除原借调
度资金后,全部下拨给乡镇,并要求乡镇从所下拨的资金中预留一个季度的工资
专户储存。
3.乡镇国库配套,并实现了业务处理电算化。 为适应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
的需要,1997年7月芝山区在12个乡镇全面建立了乡镇国库, 为每个国库配置了
微机及配套设施,实现了国库业务电算化。近两年来,乡镇国库基本做到了收入
及时收缴,支出及时拨付,收支情况正确反映和核算,报表及时、规范、准确报
送。国库的建立和运作,加深了乡镇领导、财税干部对分灶吃饭、分税制财政体
制的理解,为乡镇预算(包括乡镇自筹、统筹资金)资金统管、乡镇财政综合预算
的实行提供了基础。从1998年起,全区就全面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管,而且全
部进乡镇金库。1999年又在乡镇全面推行了综合财政预算。
4.完善了行政配套措施。为确保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顺利实施, 芝山区
采取了一系列过硬的行政措施:一是区委、区政府提出财政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
的生命线,要求各乡镇切实抓好财政工作;二是各乡镇每年都要和区政府签订财
政收入目标责任书。乡镇书记、乡镇长、常务乡镇长、人大主席各交押金1000元。
任务完成各奖1000元,并退押金,未完成任务的,押金转为罚金,上交区财政,
年终严格奖罚兑现;三是区委、区政府对乡镇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取消各部门的
单项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财政收入占25%的比重,而且是唯一能够加分的指标。
三、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成效
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稳步实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促进了乡镇理财观念的转变。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了乡镇的财权和事权,
把大锅饭改为分灶吃饭,区财政不再包揽乡镇的各项支出,乡镇的收支自己当家
作主,自求平衡,自求发展。这样既给了乡镇动力,又给了压力。乡镇领导都深
深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从而转变了理财观念,由过去的被动理财、消
极理财改为全方位的主动理财、积极理财。“花钱向上要、没钱打报告”的思想
逐步改变,“乡财乡理、乡事乡办”的思想逐步形成。
2.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 乡镇能否完成收入任
务,是能否保证工资发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各乡镇都
采取了过硬措施:一是普通加强、充实了第一线征管力量。并建立了责任制,如
邮亭圩镇1998年初有财政干部22人,镇党委、政府考虑到税收征管点多、面宽,
财政所无法管过来,从政府抽调了29名干部和财政所的同志共同组成财贸组,专
抓财政收入,又明确了85人协助抓财政收入,工资与收入完成情况挂钩。1998年
因未完成任务而被扣工资的有95人,人平扣款2200元。二是强化屠宰税代征管理,
并采取“逐组走访、逐栏查看、逐家登记、逐户建卡、逐季销号、出栏缴税”的
管理办法。三是各财政所在对应税农业特产产品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按品目、纳
税人分别建卡,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四是对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建筑
营业税、投资方向调节税、集贸市场税等进行了专项清理,避免了税收的流失。
随着征管力度的加大,征管措施的逐步完善,财政收入一年上一个台阶,大部分
乡镇连续两年实现收支平衡,基本保证了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稳步发
展。1997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07万元,比上年增加467万元,增长11 %,
其中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7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6.1 %;
1998年完成5229万元,比上年增加722万元,增长16%, 其中乡镇财政一般预算
收入完成3152万元,较上年增加579万元,增长22.5%。
3.促进了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后,乡镇教育、城建、
水利等建设所需的投资都需由乡镇自筹解决。各乡镇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
采取多种方法,筹集资金用于学校、城镇和水利建设。据不完全统计, 1994 -
1998年,以上几个方面的投入累计达到5900万元。邮亭圩新镇、珠山镇狠抓城镇
建设,街道宽广平坦,楼房鳞次栉比;各乡镇的水利条件有很大的改善,以前极
度缺水的大庆坪,现在大多数地方都能够种上双季稻。
4.促进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分税制后,乡镇的增人增支、 政
策性增支都得由乡镇自行解决。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让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就成为乡镇财政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各乡镇都进行了认
真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是预决算制度逐步完善。各乡镇都按照《预算
法》的要求,编制较为规范的预决算,并对支出严加控制,避免支出的随意性和
盲目性。二是财政财务制度逐步健全。1998年珠山镇主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
镇大的基建项目进行了审查,基建总造价为680万元,通过审计,共核减73万元,
相当于该镇一个半月的工资。三是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乡镇实施分税制后,
应属乡镇的支出下放给了乡镇,这对财力不够壮大的乡镇无疑增添了压力。为了
弥补财力不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乡镇逐渐把预算外资金(包括自筹、 统
筹资金)统一纳入了财政管理,1998年都进了国库,真正做到了统筹兼顾。 凼底
乡1997年以前各项资金都集中在各个部门,乡镇财政无法全面、统筹、合理地安
排支出,造成该乡工资发放困难,各方矛盾十分尖锐。因多头付款,个别工程甚
至多付了工程款也未及时发现。1998年在区财政的帮助下,各项资金都集中由乡
财政统一安排,从而保证了工资的按月发放,保证了应缴区财政的各种款项及时
上交。 (p991202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