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储蓄免税有条件
录入时间:1999-12-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8/99信息】 11月1日我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
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后,教育储蓄因为能够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受到人们的青睐。日
前,张女士在办理教育储蓄时碰了壁,她不禁问,教育储蓄应该如何办理呢?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教育储蓄试行办法》规定:“中国工商银行为开办教育
储蓄的指定银行。教育储蓄的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
开户时,须持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学生的姓名开
立存款账户。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储存金额为50元,每月
固定存额存入一次,存期分为3年、6年两种,最高限额为2万元。教育储蓄实
行优惠利率,3年期和6年期分别按整存整取3年、5年期的利率付息。享受优
惠利率到期支取时,储户须持接受高中或大学等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
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原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
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80号)第三款规定,
储户只有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利息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a99120600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