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利费列支的各项收入是否都可以免税?
录入时间:1999-10-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9/99信息】 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是免征
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从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收入是否都可以免税?
答:税法规定免税的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
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
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
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作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
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作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性质的支出。 (ai99071006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