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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业救灾柴油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1999-10-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5/99信息】 问:我单位于1998年8月销售一批 农业救灾柴油,未申报缴纳增值税。最近,税务机关对我单位作出了补税罚款的 处理,请问农业救灾柴油也要缴税吗?   答: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停止审批救灾物资减免税的请示》精神,不宜 对救灾物资免征增值税。所以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是正确。(a99101400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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