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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室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确定的?

录入时间:1999-09-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5/99信息】 凡在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 投资的各级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私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   各种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借款、赠款、各种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和其它资金。                (m9908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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