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非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录入时间:1999-08-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0/99信息】 问:我单位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是单位
的财务专用章,但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请问,开具发票一定
要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
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以及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薄;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加盖单
位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
一条称: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
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
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在申请领购发票时,如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专
用章印模,并且使用的,则开具发票时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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