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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检查处理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录入时间:1999-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99信息】 (1)检查发现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者 少贴印花税票或已贴印花税票但未注销或画销的违章行为,要由被检查人填写印 花税纳税检查登记表并签章,作为处罚依据。   (2)检查发现将已贴用的印花税揭下重用的违章行为,除由被检查人写出 书面材料并签章外,检查人员要出具收据,将凭证带回,作为处罚依据,处理完 毕后将凭证退回。   (3)处理违章行为,要填写《税收违章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执行。                            (m9907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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