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检查处理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录入时间:1999-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99信息】 (1)检查发现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者
少贴印花税票或已贴印花税票但未注销或画销的违章行为,要由被检查人填写印
花税纳税检查登记表并签章,作为处罚依据。
(2)检查发现将已贴用的印花税揭下重用的违章行为,除由被检查人写出
书面材料并签章外,检查人员要出具收据,将凭证带回,作为处罚依据,处理完
毕后将凭证退回。
(3)处理违章行为,要填写《税收违章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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