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专用发票量很大一时不能全部入帐怎么办?
录入时间:1999-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99信息】 问:我单位为出版企业,主要经营图书、
中小学课本的批发业务,季节性很强,近期业务量很大,专用发票开具数量也很
多,一时上不能全部录入微机。请问,在纳税申报期内,如果我们不能将当期已
开具的专用发票全部录入或核算增值税,怎样进行纳税申报?
答:国税发(1995)015号文规定:“纳税人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
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计入
当期销售帐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应将本期己开
具专用发票的收入全部计人当期销售收入,并核算增值税,不能将一个月的收入
分两次申报。鉴于你单位经营季节性很强,且在纳税申报期内不能及时完成增值
税核算,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
税款的书面申请,待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再缓期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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