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帐回来的货物再销售可开具专用发票吗?
录入时间:1999-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99信息】 问:我厂是硫酸生产企业,前几天,我
们收到顶帐树脂一批,这不属于我厂的销售货物范围,我厂准备把这批货物销售
出去。请问,是否可以给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以物易物,以货顶帐是当前市场经济的一种普遍现象,根据现行的政策
规定,顶帐回来的货物,如果由本企业将这些物资准备以后销售,其进项税可以
申报抵扣,销售后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销项税额。
(aa9811250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