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操作
录入时间:1999-07-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4/99信息】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电子化管
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供电子申报数据,税务机关通
过将企业申报的数据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的海关报关单信息、外汇核销单
信息及专用税票信息等外部信息核对来完成退税工作。由于我市采用由企业进行
申报的分散录入方式,因此出口企业必须应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退税申
报软盘并附以必要的凭证来进行退税申报。
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时需要报送的退税凭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
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远期收汇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缴款
书、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分割单、出口货物外销发票、代理出口证明等。
申报系统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应退税额,但鉴于出口企业财务核算情况,为
方便出口企业核算,使办理退税有关手续清晰可查,我市采用两单两票对应的申
报方式,即要求进货和出口必须匹配,数量一致。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包括五个模块:基础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统计
上报、反馈信息处理、系统维护。
第一步,预申报退税
由出口企业将合法有效的出口退税进货和出口凭证分别录入“出口退税申报
系统”,生成“预申报退税”数据软盘。
● 进入“基础数据采集”:
分别录入进货及出口单证数据。
● 进入“数据加工处理”:
利用“基本申报资格检查”对其申报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并对出错数据提示
错误疑点。出口企业可根据提示对其申报数据进行修改。
● 进入“数据统计上报”:
在“生成退税申报软盘”下,回车,选择(预申报),插入软盘后再操作。
生成“预申报退税”数据软盘,报送税务部门进行预审。
第二步,生成正式退税申报盘
经过税务部门预审,并依据税务部门打印的“审核疑点表”和有关问题说明,
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调整无误后,再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出《出口货物退税
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
报表》,并将上述的出口退税凭证按照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 进入“数据统计上报”:
“T”-〉打印报表-〉分别打印《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 录入“退税汇总申报表”:
“查询本次退税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A”追加-〉“
T”报表打印-〉打印《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 生成退税申报盘:
“生成退税申报软盘”,回车,选择〈正式申报〉,插入软盘后操作。
第三步,报送外贸主管部门稽核
出口企业将正式申报资料和数据软盘报送外贸主管部门稽核,加盖“出口退
税稽核专用章”和“出口退税稽核员用章”。
第四步,正式申报退税
出口企业将经外贸主管部门稽核的已装订成册的申报单证、报表及软盘报送
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
馈给出口企业。
第五步,反馈信息处理
出口企业依照税务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对已申报数据进行处理。将已审核通
过的数据转入已退税历史库中,以方便以后的查询、统计。(l990704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