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物品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1999-07-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4/99信息】 问:1998年,某公司向洪涝灾害地
区捐赠了一笔现金和部分药品。这部分捐赠能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
业、联营企业、事业单位等)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现金和实物),
其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
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l990704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