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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后的小规模纳税人仍须申报

录入时间:1999-06-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9/99信息】 山东省微山县国税局欢城分局在近期进 行的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中发现,以前部分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商业企业, 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纳税申报不及时,有的甚至不再进行纳税申报了,该局按 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 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 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须进行正常纳税申报。                           (a990628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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