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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有何新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1999-06-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2/99信息】 问:最近,国家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实行了哪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我国为了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研究开始高新技术,转 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由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于日前制定了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其中,对税收政策的优惠规定为: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应 当依法对研究开发该项科技成果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 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对以股份或出资历比例等股权形式所得时,应依 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科技成果转化执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高等 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 让、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g990429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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