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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广告费不能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1999-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99信息】 问:最近,我们支付了白酒宣传广告费, 但税务机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便对些项支出作了纳税调整。请问,白酒广告 费是否能在税前扣除。   答:为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 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 45号),决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故你们用于推销 白酒支付的广告宣传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k990504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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