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同业拆借”的期限和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录入时间:1999-05-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2/99信息】 同业拆借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人民银行 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资金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其它金融 机构对专业银行拆借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同业拆借的利率最高不得 高于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日拆借贷款利率的30%。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同业拆借 合同,不贴印花。否则,应按借款合同贴花。(m9904012031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