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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拆借”所签定的借款合同是否贴花?

录入时间:1999-05-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2/99信息】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 行同业拆惜”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 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确定同业 拆借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 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 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m9904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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