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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期限

录入时间:1999-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99信息】 退税期限是指出口企业应在一定的有效 期限内申请退税。按照规定,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 内,应对出口企业的退税进行一次全面清算,多退的收回,少退的补足。清算后, 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因此,出口产品的退税期 限为出口货物退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年至下年的3月底以前。之所以这样规定, 主要是为了加强管理,督促企业配合税务机关对上年的出口退税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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