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申报违章者将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1999-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99信息】 问:纳税申报违章者将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
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国税局规定及程序设计,纳税人
每超期申报一天,将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罚款50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或已扣(收)税款的,将按偷税论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还将在一定期
限内取消其进项税额抵扣权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
完整的税率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