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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是如何规定的?

录入时间:1999-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99信息】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 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 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 “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m9903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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