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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联运凭证的计税是如何规定的?

录入时间:1999-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99信息】 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 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 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 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m9903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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