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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代销收入能否列支业务招待费

录入时间:1999-04-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8/99信息】 问: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对外开展代 理进口业务取得部分收入,请问,这部分代购收入能否列支业务招待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6号《关于代理进出口 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 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支业务招待费,超过2%部分作纳税调整。                          (a99040800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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