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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预售商品房缴什么税

录入时间:1999-02-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2/99信息】 问:我在北京购买了一处预售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定初装修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同时我又委托发展商对所购买的房 屋进行精装修,装修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请问我应该如何纳税?   答:你的房价为30万元,而不是40万元。因为10万元是你委托的装修 费,而不是买卖合同约定的购买价格,装修费是附加价值,所以应纳税额为30 万元。你应缴纳如下税: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是对书立和 领取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等凭证所征收的税种。在 买卖双方签订有关买卖合同后,根据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规定,预售买卖合同 必须登记。目前北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印花税率为房款的万分之五(买卖 双方各缴0.05%),所以你需缴纳印花税;30万元×0.05%=150( 元)。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必须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由承受人缴纳。在发展商取得项目的产 权证(俗称大产权)后,就开始办理产权分割,即立契过户手续,此时买家应缴 契税。目前北京的税率为4%,所以王先生应缴纳契税:30万元×4%=1. 2(万元)。   证印花:房屋所有权证印花5元,土地使用权证印花5元。   另外,如果你属于城镇居民第一次购买房改房,那么可以免契税。                         (zsb9902120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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