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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食用豆油是否缴税

录入时间:1999-1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4/99信息】 问:我是平泉县黄土梁子镇东村村民。 1999年4月,我在家建了一个小油坊,主要用自产的黄豆加工销售食用豆油。 听 说销售自产农业产品不缴税,也就未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9月份, 当地国税所 的同志来到我家要求我申报缴纳增值税。请问销售食用豆油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文件规定:属于免税范围的农业产业,是指种植业、林业、 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食用豆油属于经过加工的产品, 不属于农产品免税范围。因此,你应该缴纳增值税。  (a991213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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