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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开副食店应缴什么税

录入时间:1999-01-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7/99信息】 我是因公负伤的三级残疾人,妻也病残, 生产困难。请问贵刑,我开副食店缴哪些税:请予回答。   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你开副食商店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由当地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随增值税 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 收。                        (nsr995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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